sp;现在是三月,依然他妈的寒风刺骨,这些他妈的屋子连送都送不掉。我买的褐石排屋不需要任何修葺,但业主急着想出手,我不由觉得这地方肯定有什么特别不对劲的,结果反过来他继续压价。他企图靠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住过这儿向我推销,不过三分钟后他又改口说是凯博·卡洛威。不过我很喜欢他们迫不及待地逃离的这片街区,要我说,人们之所以要走,无非是因为他们不喜欢这一片华盛顿高地(抱歉,哈莱姆历史风貌区)自从七十年代末开始每况愈下的现状,连八十年代短暂的虚假繁荣和真正成长也无力回天。
我想说的重点是,这条街通常很空旷,尤其是一天中的这个时间。但为什么有四个黑人坐在我家门口,一个个都打扮得像是刚从饶舌乐mv里走出来的?我没法转身回去,因为他们已经看见了我。假如我表现得像个惊恐的白人,他们立刻就会叫我站住,或者闻到恐惧来追我。我操。他们其中一个把脏辫扎成马尾,他站起来打量我。我离我家只有二十英尺,四个黑人坐在台阶上。其中两个正在嘻嘻哈哈说笑话。我后退了小半步,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他们只是坐在我家台阶上的黑人而已。任何一家的台阶上都有可能坐几个黑人,再说他们有可能是我的邻居,你不认识他们那是你的问题。我拍拍屁股,像是要拿并不存在的钱包,然后假装露出“妈的我忘带钱包了”的表情,但马尾辫依然盯着我,目光灼灼,虽说“目光灼灼”有可能是我的想象。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这儿。也许我可以掉头去路口那头的咖啡馆等上几分钟,虽说他们似乎并不急着去什么地方。我猜。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这儿。我是说,这是纽约,自从伯尼·哥茨之后,黑人已经学乖了,知道不能随便袭击看似无害的白人,对吧?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走到台阶前,看见大门敞开。马尾辫让到一旁,指了指里面,就好像这是他家。我停下脚步,希望喜欢在附近兜圈子的警车凑巧路过。马尾辫又打个手势,这次是个花哨的举手礼,就好像他是男仆吉夫斯,我走上一级台阶。另外三个男人盯着我。有个穿灰色帽衫的遮着脸,还有一个用长筒袜罩住脑袋,最后一个把头发梳成牙买加人改换非洲发型前的那种辫子。他们穿着缅裆裤,裆部都垂到膝盖了,脚上全是褐色添柏岚工装靴。就算他们带了枪,也显然觉得我不值得让他们露出武器。我不想看马尾辫第三次请我进我家,于是我爬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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