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氏欲使去姜。)
[疏]注“据侨”至“齐也”解云:在成十四年九月。注“嫌据”至“去姜”解云:即僖元年“夫人氏之丧至自齐”是也。
贬。曷为贬?(据俱至也。)讥丧娶也。丧娶者公也,则曷为贬夫人?(据师还也。)
[疏]注“据师还也”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曰“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曷为病之?非师之罪也”彼公自灭同姓,非师之罪,是以归恶于公,书还以善师;此公自丧娶,非夫人之罪而贬夫人,与彼义违,故据而难之。
内无贬于公之道也。(明下无贬上之义。)内无贬于公之道,则曷为贬夫人?(据俱有讳义。)
[疏]注“据俱有讳义”解云:春秋之道,多为内讳,何故此经不为夫人讳而贬之乎?
夫人与公一体也。(耻辱与公共之。夫人贬,则公恶明矣。去氏比于去姜,差轻可言,故不讳贬夫人。差,初买反。)
[疏]“夫人与公一体”解云:初则判合,终成一体,是以寡妻之号称“未亡人”言其事体先亡,遗馀半在尔,故传以一体言之。“耻辱”至“明矣”解云:正以夫人与公共谥,知荣辱同矣。注“去氏”至“夫人”解云:去姜,即僖元年“夫人氏之丧至自齐”是也。然此不讳者,以其轻,而僖元年去姜者则重矣,而亦不讳者,何氏云“因正王法所加,臣子不得以夫人礼治其丧也”是也。
其称妇何?(据桓公夫人至,不称妇。)
[疏]注“据桓”至“称妇”解云:即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是也。
有姑之辞也。(有姑当以妇礼至,无姑当以夫人礼至,故分别言之。言以者,见行遂意也。见继重在遂,因远别也。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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