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竟然能在工作结束之后回到同一个地方,这是他没有想到的,这一切都是接着由她这种傲来主导,他知道自己就像失去了任何自控力,像老好人一样好说话。
在常规情况下,他不会对身边的环境做出任何要改变的想法。
“这是个问题,我们应该解决它,但是,我认为在这幢房子里,我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这里的餐桌太宽了,房间太多了,隔着餐桌想看清对方的神色都得特别专注,这与玩世不恭惯了的她有些不搭。
“搬家?去哪里?”
温斯顿下意识的想到了他浪迹天涯的母亲,她老人家打算在参加完订婚仪式之后就回伦敦,毕竟是伯爵小姐,她属于那个社会。
埃洛伊斯跟他的母亲简直和谐到狼狈为奸的程度,但是,她的性格更尖锐,或许搞艺术的都这样,他如是想。
此时此刻,她用汤匙搅动奶油,语气沉着地说:“我们应该换一座更小的房子住,餐桌只有三英尺宽的那种。”
“应该使用同一间浴室,卧室,衣橱,我印象中的情人,夫妻,都这么生活,你难道不想体验?”
她眨眨眼,“在订婚之前同居的意义不正是节约婚后磨合的时间吗?”
这合规划吗?一点也不。
听起来像他母亲那种人包养小白脸时会做的事情,一点体面和礼教也不顾的厮混在一起,他思索着,抿唇:
“好。”
一顿晚餐没有吃完,管事便被使唤着,要去找一间距离他们的工作地点都很近的,普通人家住的干净公寓。
这着实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但管事还是很有条理的去做了。
晚餐结束后,埃洛伊斯跟着温斯顿一起,手牵手上楼,进入书房。
他第一次在这里接待人,先是亲自给她泡了名贵的茶水,又在沙发后的书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