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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将这份工作做的十分熟练,轻松的与贝拉分配任务,每人一天要送上百户人家,即使是暴雪,暴雨,从未停过。
时间大约到了中午,兄妹二人已经抵达了稍微富裕一些的街道,给那些主要是公司办公用的楼房送报纸。
眼前,是一家门口钉了黄铜门牌的的律师事务所,看起来气派又庞大,木框玻璃门内,繁忙的人员在走动,前台有一位漂亮的夫人,托马斯对着玻璃门整理了着装,确保自己看起来没那么脏,再三犹豫,整个人的脸都通红了,这才踏上律所的石阶。
前台的夫人不是第一次见到托马斯送报纸了,可以说,他已经连续一个月给这家律所送最新的日报了。
通常情况下,这个腼腆的小男孩将报纸交给她之后就会迅速离开,生怕叫体面的绅士们瞧见他的模样。
但此时此刻,托马斯在短短的几瞬间做了许多的思想斗争。
他想,反正失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就继续回去送报纸,埃洛伊斯说的对,没什么好紧张的,只要他勇于开口。
况且,只有这里的前台是一位看起来随和的夫人,不像别的律所,都是清一色严肃的先生。
他给完报纸,迟迟站在前台边,咽了咽口水,与前台的夫人对上视线,问道:“夫人,我想请问,您这里招不招杂工?”
前台的夫人姓罗姆德,她的丈夫是这里的会计,而她是这里的前台,主要负责接收信件,以及协助安排律师莱逊先生的日程工作。
“杂工?”
见罗姆德夫人在思索,托马斯又赶忙继续说道:
“我识字,会算数,也会打扫屋子,可以扫烟囱,我对纽约的街道很熟悉……”
托马斯绞尽脑汁的说出了他所有会的东西,他甚至有些结巴,说完就闭上嘴巴,等待着被拒绝。
罗姆德夫人上下打量了这个孩子,他个子不高,送报纸还算勤快,虽然看起来不甚机灵。
“要说缺,我们这里还真缺少一个跑腿帮闲的人。”
罗姆德夫人的意思是,像擦窗台,打扫废纸,擦书桌,跑腿送东西这样的活儿,确实还没人干,可要说缺人,这样的活儿,她平时也会顺手做了。
那些大一点儿的求职小伙子,总会来问她招不招律师助理。
从未有人问过她,还招不招勤杂工,毕竟勤杂工又不可能学到律师的本事。
莱逊先生是个古怪的人,他从不喜欢过分狡猾的小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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