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在开庭期间,一共有十五名目击证人出庭作证,他们中有十四个人在隧道中看见了一名金发碧眼的杀手在枪杀林格尔之后逃之夭夭了。虽然,那十四名目击证人中只有七个人指认出凶手就是莱昂,不过,最终莱昂布鲁里斯还是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
在林格尔一案中,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就是那第十五名证人的口供,虽然他当时并没有在隧道之中,不过他却一口咬定莱昂就是凶手。他就是那名差点儿就抓住凶手的交通警察内森黑勒,也就是我。
卡朋若有所思地回忆着“杰克是我的一个朋友,我付给他一万美元,希望他能保护我的一名手下,可是他后来没有收到这笔钱,就对我恼羞成怒,中断了与我的联系。然后又和我的对手摩伦混在一起。后来,他还去我专门订做服装的一家店里拿走了四、五套高档西装,并指名记在我帐上。我只好采取行动了。”
我一言未发。
他说:“你当时帮了我一个忙,让另一个家伙做了替罪羊。”
他所说的“另一个家伙”就是莱昂布鲁里斯。
卡朋继续说着:“这样的话,你要办的这事就容易多了。因为你不是黑社会的帮派分子,又是惟一一个能够认出奈蒂派去刺杀舍迈克的那个‘金发碧眼’的人,你不觉得自己很走运吗?”
我苦笑了一下,说道:“是的,我的确很走运。”
我扭住了那个“金发碧眼”的胳膊,不过他还是从我手里溜走了。这件事使我“荣升”为便衣警探,又使我被选中去“逮捕”奈蒂,现在又是这件事使我坐到了卡朋的面前,这一次,我又会再帮谁一个忙呢?
卡朋说道:“这里还有九千美元等着你,总共是一万美金。你所要做的就是阻止奈蒂杀舍迈克。”
“怎么阻止?”
卡朋耸了耸肩,答道:“那就是你的事了。不过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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