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为什么哪里都好,为什么根本找不到缺点,为什么这么完美。
邵乐和乔谅第一次见的时候,乔谅还寂寂无名,在A城某个不知名小酒馆兼职驻唱。
穿着白T牛仔裤,高高瘦瘦。唱了几首民谣,又唱了几首点的歌。
他的脸藏在鸭舌帽的影子下,光是黝黑的剪影都很有风骨帅得惊人。在半明半昧的光线下,清晰流畅的颌骨线利落,好看得叫邵乐忍不住一直看。
“下面是我自己写的歌。”
他轻声说。
邵乐确信只有自己听见了。
那时候的乔谅,拿的是五百块一把的吉他。
随着他身价越来越高,他的吉他也越来越贵。乔谅有一个价值十万的琴盒,用来装他三十万的拍卖吉他。在A城的大本营,乔谅有一把价值三百万的钢琴坐落在那里。
邵乐觉得乔谅有点完美主义。
他不仅吉他弹得好,贝斯,键盘,鼓都玩得转,不管是什么乐器,被他抱在怀里的时候,总能让人琢磨出一点叫人眼皮狂跳的矛盾的性感。
明明很清冷、不苟言笑、禁欲,只从高到低拿睫毛遮着眼睛看人。
居然还会在细枝末节,有那种叫人心脏跟着狂跳的性感。
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远远传来。
应灏和应湛排排坐,一模一样的脸毫无情绪地看着邵乐。
“乔谅怎么看上他的。”应湛幽幽说,快把胡桃木珠串抠断。
“应该是饿了。”应灏也幽幽的,“可以理解,人都会饿。”
白毛男生一张脸隽秀帅气,深麦色皮肤和鼓鼓的胸肌看起来像只南美洲野原的豹子。
他和哥哥出身不错,大院里走出来的子弟,离经叛道来搞乐队。从小荤话听得多,脑子里没点好东西,飘飘忽忽地,心里不爽利,觉得是邵乐莫名其妙闯入他们的乐队大家庭。
男朋友这层身份太刺人。
连沉阳在对比之下都显得没那么碍眼。
应湛和弟弟的思路总能撞到一出去,双生子的心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