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燥。
他开始相信许临风说的八卦,郗时一看就是情场老手,段位不比他低,昨晚他占了天时地利人和,今天偶然的相遇令他们处境调换了。
郗时捻了捻指尖,仿佛还能感觉到柔软触感,他盯着钟遇宵红透耳朵,勾着唇角笑得戏谑:“是好红好软一个运气呦”
“……”
钟遇宵沉默了一会儿,把手里那只捂热的耳机递了过去,带着点恼怒:“安静听歌。”
郗时偷笑。
哈,害羞了。
昨晚被钟遇宵撩了一顿,他回去后连觉都没睡好,梦里都在懊悔没有撩回去,他发誓再见到钟遇宵,一定要夺回他失去的尊严!
哼哼,可算被他扳回一城了。
钟遇宵钟爱有线耳机,细细的数据线有迹可循,在两人之间架起一道桥,一端连接着钟遇宵右耳,一端通向郗时左耳,单曲循环的《Take me to your heart》从桥上通过,流进两人脑海。
郗时喜欢飙车,平时更偏爱节奏感强的音乐,这种抒情摇滚乐不在他欣赏范围内。
但和钟遇宵共用一副耳机,感觉很不一样,这种原本会被他嫌弃歌都变得好听起来。
“想不到你竟然会喜欢这么老歌。”
这首歌的中文版本更为华人熟知——《吻别》,曾风靡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郗时看来,这是他家老爷子会喜欢歌。
钟遇宵半侧着身,手指轻轻打着拍子:“不好听吗?”
“好听。”郗时如实道,老歌越听越有韵味,“但你这种还在上学的小年轻,不应该喜欢流行的新歌吗?”
就算钟遇宵喜欢非主流情歌他都不会这么惊讶。
“好听就行了,管它老不老,就像男人——”钟遇宵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喜欢就好,年龄不重要,像我们这种小年轻不介意和比自己大人交往。”
这是在暗示他吧?
是吧是吧是吧?
交往可以,但年龄问题不得含糊,郗时认真道:“我不老,还不到30岁。”
虽然他今年29岁了,但差一个月,差一天,也不是30岁。
钟遇宵平静道:“那我们差不多,我27岁,不算小年轻了。”
这回郗时是真的震惊了。
大概是钟遇宵衣着打扮不显年纪,运动外套鸭舌帽,他先入为主了,以为对方比自己小不少,是刚来国外留学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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