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的。”
钟遇宵揉揉他后颈,那里的皮肤柔软,摸着像没有脾气一样猫咪一样,他时常觉得郗时是在以这种方式向他袒露命门。
“在我看来,这栋别墅还比不上你送我围巾。”
他总是这样,把钟遇宵送他的东西赋予更高的价值,却不认为自己付出多么贵重。
钟遇宵玩笑道:“是因为别墅不是你亲手盖的吗?”
郗时噎住,憋了声“艹”出来,那点子感动烟消云散。
跟钟遇宵在一起,就别想要煽情!
“艹?好嘞!”不等郗时反应过来,钟遇宵就弯下腰,把他扛到肩上,“出发去艹喽!”
郗时气得捶他:“你他妈的能不能别一言不合就扛人?”
嫌公主抱没自尊,扛肩上又不高兴,大少爷当之无愧难伺候。
钟遇宵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到温泉边,思考了一下直接把人扔下去的可能性,最后为了郗时生命安全着想,把人放下了。
衣服早已经换好了,脱了浴袍就能泡,钟遇宵往郗时身上扑了一些水,让他先坐在边上:“我去拿点东西。”
“拿什么?”郗时警惕起来。
“放心,不是猫耳朵。”
好歹也是同床共枕几个月的对象,郗时顿时听出了他话里的端倪:“那铃铛呢?”
钟遇宵不好意思地笑笑:“好吧,确实有铃铛。”
他喜欢郗时被撞得叮叮当当作响,伴随着呻·吟喘·息声,但郗时很不喜欢,一听到铃声就觉得羞耻,像熟透的草莓一样浑身红通通的。
上次拍完婚纱照,第二天早上一起来,郗时就把铃铛扔了。
“但除了铃铛,还有一个惊喜,你可以猜一下是什么。”
“……”
我猜个屁!
钟遇宵去拿东西,回来时郗时还在碎碎念,仔细一听都是骂他的话。
大少爷对铃铛深恶痛绝,由此可见一斑。
“你拿了什么?”郗时不愿面对的同时,又有一丝好奇。
钟遇宵捏了捏他的耳朵,忽然看到一点金色,手一顿。
郗时戴了耳钉,是他送的,金子切割成的星辰熠熠发光。
不是不喜欢,而是太喜欢,所以平时不舍得戴,只有重要的场合才会用。
他的心意被郗时妥帖地捧了起来。
钟遇宵胸口里涌起一团暖融融的情绪,爱意膨胀,他克制着把人摁在怀里亲晕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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