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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门口,拿起帽子和围巾。
——走。
——什么?去哪儿?小人国?送比萨的很快就来了。
——天,我从不吃那鬼东西。他们会把比萨放在楼梯口,直接记我们家的账。咱们快离开这儿,我他妈要闷死了。
实话实说,我也很想出去。这里的家具全都是奴隶时代的样式,但你知道它们都是几年前制造出来的,这让我心里不太舒服。科尔斯特女士在家里某个地方藏着《维多利亚》杂志的每一期过刊。多半还有《红书》,免得她什么时候想自己做糖霜了。
——我们去哪儿?
——谁他妈知道呢?不如你带我去布朗克斯吃午饭。所以你是读过斯威夫特的了。
——牙买加学生十二岁就要读《格列佛游记》。
——我的天。在接下来的四十分钟里,她能给我什么样的惊喜呢?爱好探寻的头脑很想知道答案。咱们走。
他提到布朗克斯的时候不是开玩笑。出租车开到联合广场,我们下车进地铁,坐五号线往我们来的方向走,我也不清楚我为什么没有提出任何意见。我们坐在门口的三人座位上。我不想抬头看有没有人看我。车厢里也有涂鸦。来到九十六街,车厢里几乎全是白人,多半无处可去的老年男女,不急着回家的学生孩童。110街和125街之间,绝大多数白人下车,只剩下拉丁裔和部分黑人。145街,车厢里几乎全是黑人。所有人都忍不住打量我们。我希望我身穿护士装,希望他不这么像莱尔·瓦格诺。也许黑人会想这个男人肯定有什么特殊之处,所以搞得定一个黑种女性。也许他们在琢磨他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是不是为了嫖妓。过了180街就更糟糕了,我坐在那儿熬时间,等车上盯着我们看的人渐渐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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