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她的人和她一起痛苦。
还有一点就是我个人的喜好,我会觉得,丢掉不那么在意的东西算什么本事呢?
一个人喜欢吃苹果,没有苹果活不下去,但是她对于梨子没喜爱到那个程度,这个时候说梨子是有害的,她随手就将梨子扔掉,动作潇洒。
可当她得知自己依赖着活下去的苹果是有毒的,最起码现在是不能吃的,她犹豫了一番,最后依然能将苹果丢掉,那我觉得才是厉害的。
为了自我成长自我保护放弃很喜欢很喜欢的东西,比起放弃不那么喜欢的东西要厉害得多,并且也让我觉得此后有什么能再借着她的伤口拖累她的脚步。
现实生活中沉溺在痛苦的人往往是因为还爱,看得我气愤又无奈。
所以这是她自始至终都有爱的原因,我想要她在爱他的时候,仍然能够舍弃这样的关系,而不是不爱了才能舍弃了。
我也在心智不全的时候做过恋爱脑,所以我希望女生能有这样的勇气和对自己坚定的爱,哪怕很爱那个人或事或物,但是让我痛苦了,我会丢掉。即便丢掉后我会不断怀念不断哭泣,但因为知道那会将我拉下去,所以我咬牙痛苦泪流满面也要丢掉。
哭就哭吧,难过就难过吧,只要从坑里爬出来,伤口会愈合的。
蔓蔓最后会回来是因为她在独处的三年里已经消化好过去发生的一切,受伤迷惘的心已经痊愈,她有能力面对霍榆面对他们的过往。其实她之前也想得差不多了,只是事情发生得太多太急,她想有一些独处的时间而已。
她回来之后在霍榆面前也并不卑微,只是有些心虚,知道他很生气。毕竟正如我前面写的的,她和他包括身边的他们,其实都知道他一定会原谅她,无论什么他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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