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侄。
他一口苦酒饮下,竟是酒入愁肠愁更愁。他不比燕仲年轻,毕竟见过燕氏王朝的鼎盛,因此如今燕氏式微,就连燕氏子侄,亦要讨好谢氏女儿,这般委屈,他哪里能受得了。
“您说话小心,眼下宝座上,可是姓谢。”刚刚那八卦的年轻燕氏子弟,撇嘴提醒了一句。识时务者为俊杰,燕仲正是如此。
他举了杯,向谢风华遥敬:“谢小姐风华绝代,今日有幸才能一见,乃是我的荣幸,多谢谢小姐。”
谢风华被逗得咯咯笑,这般殷勤奉承,前世也有过不少,可为何她当初瞎了眼,选了燕仲呢?
眼风扫过一人独饮的燕昭,谢风华盈盈举起酒杯,也不忘捧着燕仲。
“哎,今日与大家聚在一起,都是燕仲王爷的功劳,要谢呀,得谢他,来咱们敬燕仲王爷一杯吧。”
一时间妒忌的眼神,如最利的弓箭射向燕仲,而在这中心好像靶子的燕仲,却是甘之如饴。他是龙子嫡孙,合该受万众瞩目,万人追捧!
他一昂首,烈酒吞入喉中。
也不顾那辛辣,眉头皱也不皱。燕昭抿了抿唇,看来他这个皇兄,也不是可小窥的人那。
燕仲正是春风得意,索性一屁股坐在谢风华旁边。谢风华心里一个哆嗦,悄悄往旁边移了一些,她心里对燕仲的厌恶更多了,这人,真和癞皮狗没什么两样。
燕昭施然站起,他虽身形仍然有些萎缩,但似乎是鼓足了勇气,朗声道:“皇兄,我听说这儿有一只小鹿,身形虽小,年纪却长,且十分具有灵性,一般人连见也见不到,是吗?”
燕仲顺势接过话茬,得意的看了一眼谢风华,笑道:“是,这只小鹿通体纯白无暇,两只鹿角也是娇小可爱,我曾有幸见过一次。”
说起来又是一阵得意,见谢风华似乎没有什么反应,燕仲继续道:“那白鹿虽小,灵性却足,我也是隔岸看见过一次,还不及走近,她便敏捷的逃跑了,哎,可惜了,不然捉住来送给谢小姐养,正是最好。”
“哦?”谢风华支起了身,手中灵石闪闪。“有这么神奇?”
她实在忍不住觉得,这燕仲是在说大话。
“没错,今日咱们来,也是想再遇一次这白鹿。”燕仲应答得体,可谓是文质彬彬。
他又起身,呼吁大家起来:“今日谁能猎到这只白鹿,我将馈赠千金!”
“哇!”
四座皆惊,虽说燕仲少不了钱银,但为了一只白鹿就要悬赏千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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