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的弓起身子,昂头去看。
一张清雅的面就浮现在他面前,她身上的香气绕着他,如胭脂醉月,使他意乱。
她的粗暴踩踏,唤醒了他被束缚住的凶意。
他在这一刻,忘记了裴家子的规矩,忘记了她是李霆云的妾室,忘记了一切,只探出手,抓向她的裙摆。
孟韶欢并未注意到他的手,她还在发泄她心中的恨。
她始终记得,那一日大雨倾盆,她跪在地上抬头望过去时,窗框中两人并肩而立,指着她谈笑的模样。
李霆云把她当成个玩意儿,这个男人既然是李霆云的好友,那想必也是一样的看不起她。
所以,当李挽月说想要向他下媚药的时候,孟韶欢的脑子里便冒出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念头来。
凭她自己,怕是没办法一刀弄死李霆云,她柔弱无骨,拿匕首去刺都刺不穿李霆云那身健壮的皮肉,李霆云又贵为世子爷,食用的东西都要专人品尝,她就算是想要下毒,都寻不到路去,而且一旦她进了侯府,就彻底落了罗网了,那些高门大户的主母还能出去走动,有权利出去吃吃茶,看看戏,妾室却没这个资格,妾室就是养出来的猪狗,不高兴直接弄死去,她连门都出不去,又去何处搞毒药呢——她当然可以熬,熬个三年五载,但是太慢了,太晚了,太平淡了,这样痛快的死法,不够偿还她的恨。
她要找到一个痛不欲生的死法,让欠她的每个人都苟且的活着,如她一样,一生都埋葬在一场雨里。
恰好,李挽月递过来了一把刀。
裴琨玉,裴家次子,李霆云的好兄弟,这样一个人,一定比她更懂怎么弄死李霆云吧?
她便升起来一个念头来。
刀是杀不死人的,这世上最杀人,分明是心。
若是能引他们兄弟反目,互相残杀,一定很有趣。
他们都看不起她,笑她卑贱,是随手都能碾死的蚂蚁,但她偏要在一手烂棋里,狠狠将他们一军。
思及至此,她细看地上躺着的人。
高高在上的云鹤堕入尘欲的泥淖,脱掉羽翼,邀人来赏。
那只雪色玉珠鞋履越是拧着、旋着来踩,那玉色清透的公子越是动情,难耐,那一双眼望着她,里面是与李霆云一模一样的欲。
似是喷涌的泉,鼓动着,想要润湿孟韶欢的足袜。
孟韶欢冷着脸,更用力的踩。
男人,都是淫/贱东西。
下一刻,裴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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