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的不得了的地步。
他很清楚的明白他自己是一个平淡又无趣的人,从小到大对万事万物都是点到为止的喜欢。
就好像是人人都说他擅长排球,但若问他喜不喜欢,角名怕是只能回答一个还好——还好就是谈不上讨厌,但是也有坚持下去。
若是有人问他喜不喜欢摄影拍照、拿他时常使用手机来举例,其实说到底他还是一个还好。
就是这样的自己,如果有人问他喜欢宫朔的什么呢,角名会很慎重的思考这个问题,无法做出瞬间的答案。
明明一开始是因为误会而产生的好奇,可是逐渐的就避不开这段感情。他喜欢她看书时的专心,喜欢待在她身边就能感受到独一无二的心安。
喜欢风、喜欢光落在她身上的波动。喜欢她的勇气与坚韧,喜欢她的坚强与明媚…
他们有许多的不同,角名清楚的明白。
喜欢是很含糊的一种形容,他述说不清楚。
实话说,角名原以为这段感情总有一天会冷淡下去。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隔了时间、到了不同的地方,一切总归会自然而然淡下。
他们杳无音讯的断联过两次,第一次甚至基于宫朔的不知他所关注,可是再见面的时候角名记得在发现宫双手机背景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念头。
是强烈的怦然。
原来他没有忘记。
于是他们重逢,再之后他等待着时机告白了,他同宫朔顺理成章的在一起。就好像梦一样。
很多时候当角名拥有一样物品的时候,他的珍惜到达阈值便会平静下去,然后无所波动的保持着。就像是对相机,对排球。
这样的坏习惯他时常被父母诟病。
但他清醒的感受到在宫朔身上,他违背了自己自然的天性与凉薄的秉性。
这是无法形容的、有源源不断的喜欢,心动是一场爆炸。如此浓烈的感情冲击下,角名时常有些不知所措。
想去靠近、想去触碰、想去牵手、想接吻。这样的念头在强调。他一直有克制的压制,不想惊扰爱人。
因为爱她,所以他变得完整。
这样的情感在宫朔说出分手的时候,他久久都缓不过来。一次又一次的寻找,一遍又一遍的恳求。什么自尊,什么脸面他都顾不及。
他从未如此明了爱。
时隔四年之后,他们再一次重逢。
便利店里,比欢迎铃声更快想起的是他的心跳声,仅仅是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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