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金色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镖有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哟,你们怎么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三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三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后,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于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于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身上,从入门后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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