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云“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是也。又昭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而书月,何氏云“月者,刺内暨暨也。时鲁方结婚于吴,外慕强楚,故不汲汲于齐”是也。
秦伯稻卒。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赤狄侵齐。
秋,公如齐。
公至自齐。
冬,楚子伐郑。
五年,春,公如齐。
夏,公至自齐。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叔孙得臣卒。(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
[疏]“秋九月”至“叔姬”解云:隐二年注云“亲逆例时”知此月为下卒出,高固不蒙月也。注“不日”至“当诛”解云:正以所闻之世,大夫之卒,无罪者日,有罪者月,今此不日,故解之。但推寻上下,更不见得臣有罪之文,惟有文十八年“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冬十月公子遂弑子赤,是以何氏消量作如此解。
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何言乎高固之来?(据当举叔姬为重,大夫私事不当书。为重,直用反,下同。)
[疏]注“据当”至“为重”解云:正以春秋尊内故也。注“大夫”至“当书”解云:正以内之大夫,直录其如,不书其大夫私事故也。今书高固,是以难之。
言叔姬之来,而不言高固之来,则不可。(礼,大夫妻岁一归宗。叔姬属嫁而与高固来,如但言叔姬来,而不言高固来,则鲁负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2页 / 共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