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住在他错对门的,初开始拿走自己的炸鸡柳的人,名字叫陆霄。
两周的时间,因为住的位置确实很近,加上每天早上他们两个都会打上照面,陆霄又是个性格开朗的自来熟,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了起来。
一个班级里,男生本来就少,一共十来个。
上星期开始,陆霄就会在上课的时候提前帮方时恩抢座,给他占位置,两人坐在一起。
“一开始的时候你总耷拉着脸不理别的同学,我还以为你很高冷,难以接近呢。”
陆霄故意这样打趣,但他心里其实不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住的位置距离方时恩太近,方时恩开学连续哭了三个晚上,每天上课都跟株消耗干了水分的小树苗似的来上课。
很多时候,陆霄看到方时恩,都会联想到他乡下爷爷家里养的母羊刚诞下的伸不直腿,不会独立站立行走的小羊羔。
又胆怯又懦弱,摔一跟头,能在那里咩咩叫很久,却不愿意站起来。
方时恩这时候听到陆霄的声音,连忙换上一件长袖,把扣子又到最上面一颗,对着镜子很警惕地检查,不要让身上的痕迹暴露给陆霄看到。
陆霄是这个班级里为数不多,愿意和方时恩讲话的人,是他在这个难以融入的集体里,唯一的寄托。
他不能冒一点儿风险,因为被苏执聿冷脸指责过很多次不检点,方时恩不想也在陆霄面前,表现得很不检点。
方时恩开开门的时候,看见陆霄手里提着一个外卖袋。
“怎么了?”方时恩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