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
研究所的同事们都是有真才实学的,不存在那种沽名钓誉和小心眼的。多数都是用事实说话。
再加上,他是跟大家一块研究的,成果也是属于大家的。应该不会有人嫉妒他才对?
林炎城想到那封信,突然道,“我记得那封信好像有点特别。你有没有留意?”
贺云逸被审查的时候,也亲眼见过那封信,“没有什么特别啊。就是字体幼稚了一些。”
“你没注意到吗?那封信居然有个错别字。对方好像把你的名字给写错了,‘逸’写成了结义的‘义’。”
贺云逸仔细回想了一下,别说,还真是!名字好像还真的写错了。
贺云逸摇了摇头,“可是这又能证明什么呢?说话说的是音又不是字。哪怕对方写错了字,也能看得出来,那人写的就是我。”
林炎城提醒他,“你们研究所都是有文化的人。他们娶的媳妇也多半都是有文化的。你仔细想想有没有识字不多的人家?”
贺云逸仔细回想了好一会儿,“好像是有一个。我同事他媳妇从乡下来的,识字不多,经常被人嘲笑。后来她为了不给自己丈夫丢脸,就跟芳夏学认字。字写得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新手的字总归好不到哪里去。”
“你刚刚也说了那字很幼稚,是不是有这个可能?”林炎城越想越觉得可能。
贺云逸还是不敢相信,那个大姐看起来人很不错,没什么心眼,除了脑袋笨一点,学字不快,倒也没有别的毛病。但是芳夏脾气好,又有耐心,教她的时候,并不严厉。
他不相信对方不仅不感激,反而要报复他们一家。
这不就跟白眼狼没什么两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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