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法,但这个人,却是我主观杀死的唯一一个。”
我并不熟悉法律,除了基本的是非对错之外,我对于法律上对于犯罪的界定,几乎就是个白痴。可即便是我这样浅薄的法律程度,听到杨洪军说到这里的时候,也知道杨洪军的确是犯法了,并且是知法犯法。那个胖警察先前说得没错,就算杨洪军是一个执法者,也没有资格凌驾于法律之上。
于是我对杨洪军说,我能够理解你心里的仇恨,但是你没有权利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就算这个人害死了你大哥,他有罪,但应该由法律来惩处他,而不是你。你带着强烈的私人恩怨,这可不是一个警察该做的事情。
杨洪军一脸无奈说道:“是的,我也知道这个道理。我并没有打算逃脱我的罪责,枪械是单位配发的,每一颗子弹都要写报告的,我枪杀此人之后,知道当尸体被发现,我就会被调查。相反的,我不但没想要逃脱责任,反而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杨洪军说:“事后我就留下尸体在现场,然后回来了。尸体是在我回到本地一周之后才被发现的,找到尸体的人就是当初把房子租给我的那个农户。当时这件事在云南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很快贩毒集团也知道了死者就是自己的老大,但是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是怎么从自己母亲的寿宴上来到这荒郊野外的,更没有人知道,杀死他的人就是我。”
我说那不对啊,既然这件事没人知道细节,那这次咱们抓住的那俩家伙是怎么知道的?还专程为了这件事准备了一个文件袋的材料,而且你说的那个年代,应该监控设备还不怎么发达吧,即便是有监控,覆盖范围也绝不至于到城郊这么远,更不要说你把这家伙拖进屋子里以后就没再出来过了。
杨洪军说:“这就是我感到奇怪的一点。因为这件事我回来之后,曾经跟结果信得过的人分别提起过,事情的内容大致上差不多,但细节上我当时故意隐瞒了一些。例如我大大弱化了我折磨对方的方式,而当时知道这件事的人,其中一个人就是赵老。”我大吃一惊,连忙问道,你该不会认为你的这些事都是被赵老传出去的吧?
杨洪军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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