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间之前,就提前进入过这个房间做好了准备,并且凶手是知道这个死者是有洗澡后用棉签擦耳朵的习惯的,否则这个巧合性也太不可思议了。”
案件的推理得到了进一步的突破,杨警官看上去很是兴奋。于是他从证物袋里取出了女人的身份证,然后递给我说:“这上面有她的身份信息,出生年月,你想想法子,看看能不能透过这些线索再发现点什么。”
他的语气很是激动,可是他的要求似乎有点太过于想当然。要知道虽然我要得知这个死者的一些信息,有了身份信息的佐证会更加精准,范围也会缩小很多,但是那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对方的身份信息是真实的,在当年人口普查还没有特别有力举措的时候,许多人的生日都是来自于父母的告知,而这当中有没有搞错,就真的很难说。
我不是在刻意推脱,而是这样的情况真实存在,我的母亲就是一个例子,她的出生日期据说是身份证上一个日期,我外公说一个日期,而我母亲的舅舅却又记得是另外一个日子,以至于她有三个日子都能够作为生日。为此我父亲还常常取笑我的母亲,说她是观音菩萨下凡,一年有三个生日。
杨警官见我无动于衷,于是诧异地对我说道:“怎么了,这有什么问题吗?你就像那天我来你们家按摩店的时候,你给我做的那样啊,现在生日也有了,人也摆在那儿,你还在等什么呢?”
我跟杨警官解释了一番,但是他显然听不进去,此时此刻,任何一点对案件有推动作用的手段,对他而言显得都那么重要。于是我叹了口气对他说,那我就按照现有的条件来摸骨,但是如果对方的生辰信息不准确的话,我也难以保证结果就是完全正确的。
说完我走到了尸体的头部跟前,不过这次不再是站在头顶的方向,而是正面面对着女尸。看了看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这个女人是生于1986年6月17日,时辰未知,按照子午相对的法则,男取午,女取子,所以我的时辰得按照子时计算,也就是晚上11点至凌晨1点之间。
稍微在手指节上一算,对应的年份应当为丙寅年五月十一日,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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