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和右肩就不在了,浑身血淋淋的,正要被人拉出去扔到乱坟岗。
可是他还活着,他的生命力像野兽一样顽强。
我买下他,救了他,又送走他。
他说,他虽然已经淡忘了他的名字,但是他记得,他家世代是军人,祖祖辈辈都是战死沙场。
我看出他对战场的向往,并不强留。
他走时,执意向我讨名字。
那表情,很想一只曾被收养,却即将被放回山林的狼。既不想遏制自己对野外的向往,又不想忘记汲取过的恩情。
我给他取名“刑天”,一个神话里的无头神,是我给他起的名字。
他问我什么意思,我告诉他:干戚之舞,猛志常在。
他很满意,决然地走了。
此后一别经年,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上。
“将军,姑娘,士兵已经准备好了。”刑天又走了进来,朗声道。
回忆被打断,我看了他一眼,见清肃他们已经把包袱收拾好了,想了想对韩驰誉道:“留在山谷那一万骑兵,不用留守太久,两天吧。两天过后,让他们火速追上队伍。”
“那敌军留在山谷的人呢?”
“两天之后就无所谓了。形成包围需要一个时间,前后必须同时。一旦我们拖住后面的两天,有前没有后,就不能算是包围。何况,”我冷冷笑道:“他们也未必就能冲到我们前面去,谁包围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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