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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据天策府的估算,魏国军民在这场战争中的人员伤亡,可能比诸国联军的伤亡数字还要多,这让魏王赵润震怒万分。
数日后,内朝大臣介子鸱向魏王赵润提交了有关于「抚恤」的款项。
抚恤分两类,其一,即钱粮方面的补偿,也即是按「一人」为单位,向阵亡士卒的家属发放抚恤金。
这没什么好解释的,魏国的抚恤金是按人头算的,无论是士卒还是将官,发放的抚恤金数额都是一样的,即微不足道的「七个银圜钱」。
记得在魏川贸易开启的初期,魏公子润亲自裁定,一个魏银圜即价值一头羊,是故有些特殊的银圜——即「魏川贸易纪念币」,在其背面铭刻有一头羊的图案,数量不多,颇具收藏价值。
不过在十几年后的如今嘛,七个魏银圜,其价值勉勉强强也只有两头羊左右了。
这与其说是抚恤金,还不如说是丧葬费。
倒不是魏国朝廷吝啬,因为这一项其实并非是抚恤的“重头”。
当然,倘若是非常贫穷的家庭,魏国朝野也会额外给予钱粮上的补偿。
不过话说回来,魏国的正规军士卒,一般都拥有着平民以上的生活条件——在魏王赵润屡次提高军卒待遇的情况下,哪怕是只有一场、两场战争经历的正规军士卒,基本上也是有田有屋的。
这一点,倒是跟秦国的军功爵制有点相似。
而倘若像商水军的「央武」那种悍卒,这类士卒甚至可以比拟地方上的士绅,非但有胡人、巴人奴隶为他们耕种,甚至于可能还蓄养着价钱不菲的胡女作为婢从,或者是小妾。
因此,只要不是特别贫困的家庭,其实倒也看不上朝廷那些微不足道的抚恤金,或者说丧葬金。
抚恤真正的“重头”,在于第二类,也就是魏国对于这些牺牲士卒家眷在政策上的特殊照顾。
比如说,在一定时间内,免除“烈士户”的徭役、田税;
再比如逢年过节时,各地官府会代表朝廷向这些“烈士户”发放钱粮、家禽、甚至是牲畜;
倘若“该烈士户”仍有其余男丁在军中任职,或继承父兄的军职,或格外提升一级军职;
倘若“该烈士户”父辈战死、且子嗣尚未成年,则当地官府将代表朝廷无条件代为抚养,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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