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的前任老板,逼着他将「月色」转让给自己。
前任老板在京市摸爬滚打,论年龄能当雁争的爷爷,本来还觉得黄口小儿,不足为惧。但雁争实在是疯,为了一间小小的「月色」,竟然豢养了一批打手,唆使他们绑了前老板一家老小,威逼利诱若他不肯就范,就让他们一家在京市待不下去。
那老板纵使铁骨铮铮,也迫于一家老小全在雁争手里,不得不屈服于他的淫威之下。
但雁争得到了「月色」之后他又觉得一个人玩没意思,便挨家挨户找自家公司的股东们入股。美其名曰合作共赢。
但合作嘛,讲究你情我愿。可对于雁争来说,只要我愿,你就必须得“情”,若你无“情”,他便让手底下那群打手教他们“你情”。
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就如同现在。
雁争的脸,就在灯影绰绰中交错,漆黑的瞳仁里,明明灭灭着看不清的光。
他的脸,其实白净,文弱,像一块上好的白瓷。明明气质像一个干净温雅的少年,偏偏神情迷蒙,叫人看不分明。
唇角明明勾起笑意,却以手支颌,让这笑意里满是淡漠的漫不经心。看向那名跪在地上的男子。
“向朝,我对你不好吗?”他看向那名跪在自己眼前的男子,好似真的很疑惑,语气却轻描淡写。
跪在地上的向朝被他的一问,顿时浑身颤抖,抬头看着雁争,眼睛里满是恐惧。他不住地磕头:“争少……争少,我真不是故意要出卖你的,都是阅世的人逼我的,都是他们逼我的……争少,你放过我,求你了,给我一次机会,给我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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