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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比夏喜平大一岁,说起来,俩人还是小学同学呢。
夏喜平的性子,她最是清楚不过,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蔫,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
可就是这么一个蔫唧唧的人,却是一个蔫儿坏,竟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且竟然还真叫她吃上了,真的嫁给她哥了。
她原本还指望着她哥能娶个城里的媳妇,然后城里的嫂子给她介绍个城里的对象,这样她以后也能变成城里人了。
可被夏喜平这么横插了一杠子,她还去个屁啊,她这一辈子,只怕都要窝到农村土里刨食了。
这么一想,李彩玲顿时又是气不打一处来,夏喜平的异样也被她给自动忽略了,叉着腰,气势汹汹道,“瞅啥瞅,还不赶紧做饭去!咋了,还等着人伺候你啊?”
夏喜平可不是原来那个任人揉捏的原主,冷冷地撂了一句,“按规矩,头三天,新媳妇啥活都不用干!”
听了夏喜平的话,李彩玲只跳脚,“还新媳妇,你还真给自个儿脸上贴金!”
“贴不贴金,我也是你家娶回来的媳妇!你要看我不顺眼,把你哥叫来,我立马跟他扯离婚证去。”
夏喜平说完,咣当一声又关上了门,栓上门闩,然后跳到床上,扯起被子又蒙住了头。
按理儿来说,这事儿是原主做的不地道,李彩玲看不起“她”,对“她”颐指气使的,也是“她”活该。
可夏喜平不是原主,她心里憋屈啊:原主留下的烂摊子,凭啥叫她一个无辜的人来收拾?
再说了,这李家人,也不是什么好鸟,尤其是这个李彩玲。
所以,怼就怼了,要是李家人气不过,最好立马把那个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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