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到办公室后,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凭什么要赔偿陆饶呢?自己明明也是受害者。
虽然陆饶主观上没有加害的意愿——毕竟他对乔琳表白时,还并不知道时间循环的事情。可乔琳被困在同一天中,罪魁祸首又的确是陆饶。
“过失犯罪,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吧。”
乔琳认为,她和陆饶至少该算是相互亏欠的关系,只是因为自己思虑不周准备不全,一时嘴笨,才被陆饶一通抢白,钉在被告的席位上。
“狡猾。”
乔琳想着这事的确不能就这么算了,但在回去找陆饶对峙之前,还是要准备得更加充分一些,至少要试着把“主动欺骗感情以此拉入循环一次”和“过失犯罪造成单人困在循环30天”做出一个量化的对比,哪怕不能调转两人原被告身份,也可以作为“罪行抵扣”的标准。
回到办公室,乔琳就自顾自地查证了起来,因为是个完全陌生的“课题”,她多少感到力不从心,更可气的事,忙到午休结束,乔琳得出的结论居然是:
陆饶的行为不能算作过失犯罪。
因为按照刑法的定义: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显然,7月5日的陆饶是无法预见到自己的表白会导致时间回流,继而让乔琳陷入循环。
因此,按照刑法的定义……陆饶的行为只能归类为意外事件。
“这么一来,还真的就只有我‘犯罪’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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