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婶婶推着手推车。
一美牵着周小明。
三个人一走出去,便看到姐姐姐夫等在了那里。
姐夫今天不工作,穿了一件墨绿色polo衫,一条米色短裤,脚上穿了双极其休闲的运动鞋。这段日子因幸福的同居生活,脸上长了一圈肉,又剃了头发,剃得有些短,加之夏天到了,脸有些晒黑,便更加显老,远远看上去,气质竟与叔叔如出一辙。相信再过两年,姐夫再发福一些,肚子再出来一些,打扮再邋遢一些,和叔叔一起走出去,说他们是父子,甚至兄弟大概都有人信了。
或许也是这个原因……
叔叔见了陆维均一次,对他满意得不得了。
像叔叔这样自恋的人,总格外喜欢与自己相似的人,就像他喜欢他自己,同理,陆维均也很喜欢这岳父。
书庭穿了一条墨绿色棉质连衣裙。
腰身处带一圈松紧带,而在松紧带下,小肚子微微凸了起来,也不知是孩子还是赘肉,胳膊腿上也长了些肉。
肉肉白白的,看上去倒也别有一番气质。
正如每次书庭要减肥,陆维均极力劝导的那样——书庭身上最可爱、最性感的,便是那一身白白、软软、香香的肉。
书庭听了总是翻白眼。
不过听多了陆维均的洗脑,每次洗澡时照照镜子,书庭倒真觉得自己一点也不胖,那一身肉也很可爱。
正如陆维均常说:“不胖,才一百一十多斤,一点也不胖。”
一米六二,一百一十三斤的体重,也确实是老人家看了觉得刚刚好,一点也不胖,而年轻人却觉得胖的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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