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吃东西前,他把夹克内袋里的小物件掏了出来,塞进陆汀拽着自己的那只手中。
陆汀下意识攥住拳头,回身对着他站好,才把拳头端到眼下,缓缓打开。
那是个白色小环,分量很轻,设计也简洁,打磨得却相当精致,就着灯光细致地看,某些角度下,**还有极其细密的纹路。
“我的肋骨断了,”邓莫迟顿了顿,显得有些不自在,“废物利用,里面是你和我的一部分指纹,都是左手无名指。希望你喜欢。”
“是戒指?”陆汀轻声问,眉眼弯弯地抬起来,水光浮在红晕上。
“嗯。他们说送戒指要挑合适的时机。我不知道什么是合适的时机,”邓莫迟稍低下头,看着陆汀的手,“所以就现在了。”
“你都叫我’妻子‘了,现在就是很合适啊。”陆汀把小环递回给他,“老大,不对,老公你猜我现在在想什么?”
你在想,快给我戴上。邓莫迟照做了,正合适的大小,郑重的手指和目光,陆汀拉着他的左手比对,铂金和人骨,他说它们是一对。邓莫迟觉得自己也应该说点什么,他有情绪需要表达,但有关这些,何振声也没跟他科普过。
说“你愿意嫁给我吗”?不合适,已经嫁了。那说“我们白头到老”?邓莫迟觉得这话放在当今已经过时,无力并且无聊。
“我想珍惜你。”他最终道。
陆汀等到了这句话,拥抱已经迫不及待了,密实地压上来,“我也想珍惜你,用一辈子和我所有的爱……”有些羞涩,可嘴巴马上又把不住边了,“而且放心,有了小孩也不给他,因为这种爱是特殊的爱,只给我的丈夫。”
邓莫迟拍了拍陆汀的后腰,说实话,他觉得现在谈这些为时尚早,但新婚妻子也许都爱琢磨此类问题,尤其是不到十九岁的那种。对于可能加于自身的“父亲”身份,邓莫迟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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