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还说什么商战手段有时候就是这么低级,不过只要标竞上了就能气死对手。
“那个犯人后来怎么样了?”邓莫迟问。
“我问了他一些事……他马上就要说的时候,右边眼珠突然爆了。”
“嗯。”邓莫迟拎起干尸的领口,棉线已经变脆,扣子刚被手指碰上就滚落在地,“是先知。”
“你们说的那位先知到底是哪路神仙,”何振声捡起那枚银闪闪的军装圆扣,饶有兴致地欣赏,“论其心理变态程度,我怎么觉得跟总统先生不相上下。”
“是她控制自然人的手段。”邓莫迟自顾自地解释道,干尸前胸上的衬衫被尸液或脓血牢牢地贴在皮肤上,如今早已风干,他就从陆汀腰后抽出匕首,把布料一点点地剔下,“原本的眼球挖掉,新的连接大脑。只有这样才能加入她的组织。”
“等等小邓,我记得你以前俩眼睛颜色不一样,现在都变成绿的了,”何振声试探着问,“你没有——”
“没有。是自己变的。”
陆汀松了口气。
“那个人是安哥拉人,在战争中父母都遇难了,被叛军带回去养大……”陆汀又回想道,声音渐渐放低。他还记得那个空山监狱里的黑人青年叫做“karbo”,也忽然意识到,在那个年纪,一个小孩并不能决定自己是否要加入某个“组织”,他只是需要吃,需要被人抚养。代价就是一个眼球和一生的自由。
邓莫迟像是听懂了他的意思,深深看了他一眼,把匕首交还给他,又把右手放在干尸已经裸露在外的心口。手上的皮肤那么白,搭在乌黑的枯尸上,他也毫不介意,不轻不重地放在那儿,目光也安静地落上那两个空空的眼洞,甚至显出了一丝体恤和亲切。
陆汀跟何振声不约而同地闭上嘴,连大气也不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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