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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做什么?”邓莫迟问。
“……止血。”陆汀含混地说。
“这样有用吗?”邓莫迟确实是在认真提问。
“试试吧。”陆汀的脸垂得更深,两指间的那个伤口似乎有了些起色,血迹没了,被他舔得发白,于是他又去碰掌根那个。陆汀已经闭上眼,几乎要把整张脸埋在邓莫迟手中了,硬瘦嶙峋的手骨抵上他柔滑的脸颊,定义他未曾打开的形状。身体不自觉微颤,后颈干净地露出来,领口还能稍稍看见脊柱的轮廓,他蹲得那么低,却像是把自己捧起来献祭。
陆汀知道自己的举动匪夷所思,但不知道这到底是出于对伤情的关注,还是来自一种渴求的私心。他的思维搅成沉甸甸一团,完全拎不开。
脑海中唯一的想法是:这是我的alpha。
他很招动物喜欢,也被很多警犬热情地舔过手。警犬在做那件事的时候,是在想“这是我的主人”吗?
陆汀的心脏跳得都发疼了。
下一秒,他带伤的那只手被一股力道提起来,有热气靠近了它。
陆汀触碰到足够让他融化的温度,刹那间意识到,这是邓莫迟的嘴唇。他吓傻了,几乎要立刻哭出来,呆呆地抬眼去看,邓莫迟的脸被自己的手掌遮住小半,微微眯着眼,目光清明依旧,整副眉目被无影灯照得如同画儿一样鲜明。他在观察陆汀的舔舐,在学习,并实践。舌头还是有些拘谨,没有伸出来多少,因此这舔舐更像一种啜吻。
甚至能听到吻时微小的声响。
“……好了,老大,好了。”陆汀明白自己就要蹲不稳。他急慌慌放开邓莫迟的手,出血确实停住了。
“真的有用,你也不流了。”邓莫迟起身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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