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马上要离开这种人生的陈昭——她只是打算等那个扎眼的宋三少走了以后,再回去把自己的外套拿回来。
哪怕实在要蹲守一晚上也没办法。
毕竟那件diesel的外套花了她五千多港币,是她唯一一件狠下心来买的名牌货。
她还准备穿回家去过年,免得被人识破自己混得不好,又要多花口舌粉饰太平。
时钟渐渐走向凌晨两点四十七分。
后来陈昭想,如果她知道五分钟后从酒吧里出来的会是钟邵奇,别说五千,就是五万港币的外套,她也绝对会头也不回地丢了就走。
但人毕竟是人,哪里有预料悲惨命运的本领。
她就那样毫无防备地看着钟邵奇从自己视野的角落里出现。
从头到脚一丝不苟的灰蓝色西装,皮鞋锃亮。他只是随便在街边一站,仿佛随时能拍上一封香港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的金融杂志扉页,在那些来来往往出入酒吧、神志不清的男男女女中间,尤为鹤立鸡群。
站五分钟,他推了七次眼镜,略略蹙眉,显然并不习惯周遭那种迷乱嘈杂的氛围。
而后,伴随着他看向街对面的冷清目光,陈昭蓦地手忙脚乱,险些从高脚凳上跌了个四脚朝天。
好不容易恢复平衡,又慌不择路地跳下长凳,矮身蹲到冰柜一旁。
抱着头,弓着腰,一副打死不愿意挪窝的窝囊相。
就连柜台边那个小鸡啄米的店员,也被她那一顿动静吵得瞌睡虫醒,探头一看,“小姐,你这是在干嘛?”
“怎么蹲在雪柜边上,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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