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江湖上出过好几个以“燕子”为号的飞贼:
大清同治年间,北京城擒获飞贼大盗燕子李,押到菜市口砍了脑袋,惊动了整个北京城。民国时北平有个燕子李三,那也是出了名的飞贼,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街头巷尾传得神乎其神,后来被侦缉队抓获挑了脚筋。因为这个人身上的本领太高,有缩骨法,不挑了脚筋关不住他,结果还没等到处决,燕子李三已经在大狱中憋屈死了。后来公安人员在山东济南逮到过一个贼,也叫燕子李三,跟前边那位同名同姓又是同行,却不是同一个人。这个李三在公审大会之后就让人民政府给枪毙了。有人认为这几个姓李的飞贼,都是同门同宗。其实只是都姓李,又叫一样的外号,彼此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
过去给飞贼喝号喜欢用这个“燕”字,是因为有个成语叫“身轻如燕”,正好对应他们这一行吃饭的本事。天津卫的飞贼“燕尾子”,也是真有其人。在民间传说这个人的本事大到什么程度呢?那简直太厉害了!据说他能纵身跃到半空之中,伸手抓住掠过的燕子。可能是误打误撞,偶然抓到一次从身边飞过的燕子,才得了这么个绰号。燕尾子自幼练的功夫,最擅长轻功,不敢说蹬萍渡水、走谷粘棉,蹿房越脊却也如履平地一般。夜间高来高去,没有他进不去的宅子,号称“猫蹿狗闪、兔滚鹰翻、蛤蟆蹦骆驼纵”,实际上属于天赋异禀,全凭腿脚利落跑得快能翻墙。他凭这一身的本领做过许多案子,曾在一夜之间连偷十四家商号,还在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明告诉你们是我燕尾子偷的,你还就是拿不着我。
盗贼也是分门别类,各有不同。大体上分为两路:一是偷路人,这叫“近身儿”,讲究的是手疾眼快、不知不觉,东西就到手了。偷完了东西不能急于出手,带在身上等三天。如果三天之内有行里人来找你,告诉你这东西的主人有来头,你还想吃这碗饭就得给人家送回去。送回去可是送回去,不能直接上人家去扔地上就完了,怎么偷来的怎么还,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事办了,这就是这一行的规矩。
另一路是燕尾子这样进千家入万户的飞贼。他这也有讲究,老话说“做贼剜窟窿,全凭不吱声”。过去的大宅门儿和大买卖家儿,都有巡更护院的守卫,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倘若有个马高镫短失了手让人家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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