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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渐离选择留在咸阳,首先便得解决自己的营生,毕竟他不是墨家的人,哪怕荆轲大方邀请,他也不能在荆轲离开后,还继续待在墨家的地盘上白吃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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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他有一技之长,在旷修的介绍和安排下,高渐离用身上所剩不多的银钱买了一把上好的琴,凭借一手超凡脱俗的琴技,迅速在秦国各大酒楼乐馆闯出了名声,生活很快便不成问题,甚至所得之酬远胜于他在燕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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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你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旷修笑眯眯地摸了摸胡子,他捡回一条命,又时常能与知音高渐离探讨琴艺,生活可谓是满足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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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修已不怎么在公开场合弹琴,所以高渐离休沐时便会回城郊来拜访这位自己在秦国唯一的朋友,而且他本就是个安静寡言的人,跟外人没什么话说,只愿意跟旷修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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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很多,燕赵多乐舞,这里的人欣赏音乐的水平却丝毫不亚于燕人,甚至,我竟一次没遇到过仗势欺人的达官贵族。”高渐离有些感慨,他大方地承认了自己来咸阳之前对秦国有很多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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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方六国眼里,秦国之人都是粗俗的蛮夷,喜好征战兵戈,不通文墨乐舞,高渐离曾经也是这么认为的,尤其燕国与秦国相距千里,他从未亲眼见过秦国的风土人情,如今可谓是完全推翻了过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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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秦国能诞生出您这样一位琴艺大家,若不是您的缘故,或许我此生都不会来这里。”高渐离勾了勾薄唇,微微弯曲的眼角眉梢带着几分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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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可不能这么说,那是你有侠义心肠,否则根本不必来这一趟。”旷修拍了拍高渐离的肩膀,意味深长道,“不过啊,小高,你虽然是为我而来,但如今却不是因为我而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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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渐离下意识握紧衣袖,微微躲开旷修的打量,与此同时,飘扬的额发遮住了他欲言又止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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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修不是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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