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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环节,他佯装没有听懂的样子:“白总,成助,白助理,不知道我理解的有没有问题,改革后的项目里好像没我们投资部什么事了呀?要是按照ICO的框架去融资,既不受法律控制,也不受任何机构监管,这可比传统的IPO上市方式简单快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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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几乎不可能上市啊,这不是与蜂堡初心相违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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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ICO缺乏监管的话,没人会觉得这个加密货币交易所正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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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最起码还依赖证券法的监管,不知道白总和董事长是怎么想的...这样下去蜂堡还能上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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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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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在底下窃窃私语,成祖看向正对面坐着的白亦行,孙娅微没有参与讨论也偏头去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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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白亦行站起身走到成祖身边,将PPT调回加密货币两种融资类型——ICO和STO的对比,面无表情地问:“在没有第一家银行,没有第一家投行前,法律是怎么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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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亦行脊背挺直抱手道:“17世纪英国印度公司的股份制融资方式发展远比当时的证券法快,而市面上某些复杂的金融衍生品说不定也超过了监管规则的覆盖范围。我说这些是想表明,在历史中,金融体系往往领先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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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律的滞后性本就会带来许许多多的不公平或者是混乱。你觉得呢,成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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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意思地看向成祖,下边的法律顾问们在这时莫名其妙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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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祖笑看她两眼,不咸不淡回答:“关于这个我和我们白总观点略有出入,顾问们也帮我听听。即便没有第一家银行或第一家投行,社会关于借贷、交易和财产早有基础性规则,或是口头契约,或是约定成俗。所以第一不代表起点。所谓的起点只是金融体系发展的节点,而非法律的真正起点。当然我不过是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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