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现在,你可以用它向鳞片射击。”富山雅史把那片鳞放置在窗台上。
“我知道这枪……007也用它。”路明非脸色惨白。
“是啊,就是那柄经典的007手枪。”富山雅史捂着耳朵,“别担心,射击就好了,对准鳞片。”
“疯子的逻辑真叫人不能理解。”路明非苦着脸举起枪,按照他高中军训时候的所学,对准鳞片,咬牙扣动扳机。
轰然巨响,路明非仿佛被一柄重锤击打在胸口,那柄ppk上传来的后座力让他感觉是刚刚发射了一枚航炮的炮弹,他一个倒仰翻了出去,一直摔进背后的沙发里,满眼都是金星,差点背过气去。
“原来他不是那种体力优秀的学生!”富山雅史惊讶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也许我该拿把普通的左轮过来。”
“你这枪是设备部改造过的么?唉,那些疯子改造过的东西就不要轻易拿来试了!”古德里安教授一叠声地埋怨。
“一时有点好奇,是把好枪,虽然未必能一枪轰爆龙眼,不过估计能在四代种五代种身上留下点痕迹。”富山雅史说。
路明非使劲摇摇头,看清了周围的情形,第一眼是古德里安教授写满关心的脸,第二眼是富山雅史手中晃动的黑色鳞片。完美无缺的黑色鳞片,没有任何东西在它的表面留下痕迹。路明非有绝对把握,他刚才一枪命中了鳞片中心,他不是个体能出色的学生,但是在军训里却是罕见的十枪一百环的学生,教官都被这个不起眼的家伙耍得一手好枪惊呆了。
一支堪比航炮的枪,却未能洞穿那片鳞。
“这就是龙鳞,1900年斯文·赫定在中国新疆楼兰古城发现的,他没能认出这东西来,但是他发现火烧或者用锤子敲打都无法损坏这片东西,所以把它从中国带回了欧洲。在欧洲有人把它认了出来,那个人叫梅涅克·卡塞尔。这是证据之一,现在你是不是该有点相信了?”富山雅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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