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地说,也不算梦,是当年小升初的那个暑假,她被人贩子拐走的情景。
在挣扎昏倒之前,她看到一大片血,那段记忆一直在消弭,模糊不清,隐约看到了奔她而来的谢砚安。
那是……谁的血?
头痛欲裂,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
另一边。
“朦胧醉言”酒吧。
容聿喝着酒,跟身旁的好友聊着天:“时远,我后悔了。”
霍时远刚做完一台手术回来,没来得及歇息,就被自家发小拎了过来。
虽是霍家少爷,但他喜欢学医,也在市医院挂了名,霍家也没阻拦,只是让他看顾着公司。
故而忙成了狗。
每天被蛐蛐,年纪快三十了,也没个女朋友。
是了,霍时远今年二十八,比容聿大三岁,明明跟容家大少同龄,却只跟容聿玩得来。
“后悔什么?”
“把你家那姑娘抢过来?”
容聿低低地“嗯”了声,“心脏疼。”
喜欢一个人,是看到她难过,你的伤心程度加倍,不亚于淋了一场无情的暴雨。
是见不得你放在心尖上的人,被别人肆意践踏。
可他没有任何身份立场。
容聿不是没想过当小三,可担心他的姑娘被人恶意揣测,担心毁了她的名节。
更担心,她不快乐。
“情字真是伤人,幸好我一直单身没喜欢的人。”
霍时远说到这儿,还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在。
只是,脑海里却冷不伶仃闪现出,前些日子在酒吧里偷拍她的色鬼。
忽而冷笑了声。
“不过,我掐指一算,可能离分手也不远了,谢砚安那小子等着后悔去吧。”
容聿瞥了一眼他,桃花眼里闪着几寸光:“时远,你什么时候学的占卜?”
霍时远:“刚刚。”
“兄弟,我劝你别太沉浸情爱,这东西最不靠谱,你看你哥——”
容家从建立以来,每一辈的人都风流浪荡,只是没想到,这一代出了两个深情种。
仿佛夜晚只有酒能消愁,能暂时麻痹人的神经,能让这份心思淡一些。
尽管,第二日,又会愈加浓厚,如同陈年烈酒。
刻入骨髓。
—
舒茉的脚腕伤得不算特别重,但因为皮肤太过娇嫩,加上她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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