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点了点头,低声的应和被早自习的铃声压下来,听不分明。
叶雪察觉到向晚星不对,捅了捅向晚星的胳膊,和她嘀咕,“你怎么了?无精打采的。”
向晚星翻开英语书竖起来,盖住自己失落的神色,随口回答:“来上学的只是我的尸体,我的灵魂还在被窝里没有起床。”
她刚刚发芽的喜欢,大概就要死掉了。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洛望飞不喜欢那就是眼瞎了。
毕竟替那么多女孩子问过男生的理想型,向晚星知道,宋惜这样的,几乎是百分之九十男生的梦中情人。
洛望飞会是那百分之十吗?
当然不会,向晚星早就背好了摇钱树的喜好。
才华横溢,温柔随和,气质优雅。
向晚星的反义词,宋惜的形容词。
一整个上午,向晚星都无精打采,眼睛看着课本,满脑子都是:她把宋惜这封信交给洛望飞,他可能就谈恋爱了。
洛望飞惹得她心动不安,然后就要和另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了。
他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喜欢过他。
向晚星的理智一直在告诉自己:你本来就和洛望飞没可能,从小到大,互相坑害互相告状,与其说青梅竹马,不如说是死敌。
死敌只会记住对方丑恶的黑历史,拉踩取笑,在对方伤口上撒盐,是这段喜欢不该发生,它本来就是错的。
就像一段音乐里蹦出个不和谐的错音,忽略掉,无视掉,继续弹奏正确的音节,继续正确的人生,就好了。
可喜欢是控制不了的,任凭向晚星给自己疯狂洗脑,她的心脏不听话,想到洛望飞就会闷胀,好似揣了一团火焰,又像是淋了一场大雨,矛盾不已,无法平静。
少年人的呼喊和脚步声充斥着下课后的走廊,向晚星趴在桌子上,闭着眼睛不去看,但只是听到洛望飞的名字,捕捉到他的声音,便如同上了钩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