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得及准备。
我先是懵懵的,等到缓过神,便抬手去打他。
他轻车熟路地把两只手抓在一起别在身后,又有点强硬地按住我的头。
我咬他,他趁着我张开嘴,把舌头探了进来。
再然后……
我半推半就。
我仍然记得那个吻的滋味。
像是品尝到了日日观望守护的蜜。桃,有朝一日终于等到它的成熟。
唯恐弄坏了便小心翼翼,又按捺不住试探的欲望而急切。
关于初恋的陈词滥调,总逃不过青涩和试探两词。
我也不知道我们两个吻了多久,最后我感觉大脑有些缺氧,甚至舌头都疼了,他才放开我。
夜风浩浩,我又羞又恼,不再理他,独自走在前面。
他亦步亦趋地跟着,车水马龙的世界灯火辉煌,而我们的世界却互有彼此。
我气不过,停下来跟许敬宇说:“你这人良心好坏哦,现在喝了点酒就敢吻我,那下次喝多了呢?”
他眉毛一扬,意气风发地问我:“你想什么呢?”
我耳根子通红,彻底不理他了。
许敬宇在那之后就再没喝过酒。
如今我死了,他重拾当年的爱好。
我这才发现他酒量不俗,一罐罐的啤酒下肚,脸不红心不跳。
我幡然醒悟,隔着空气锤了他一拳,骂道:“你丫得当时故意的吧?是不是单纯想亲我。”
许敬宇当然没法回答我,他继续喝酒——这次换成白酒了。
喝到我都害怕他要酒精中毒了,他才晃晃悠悠地走进卧室拿衣服,一路上踢到不少酒瓶,玻璃碰撞的声音在深夜里宛若破碎般响起。
半年的光景,他瘦了不少,袖管空荡荡地搭在皮肤上,突起的肩胛在纯棉料子上顶出伶仃的弧度。
他在衣柜里翻了又翻,碰到一件T恤,身形一怔。
我赶紧凑过去瞧了瞧。
哦。
这是我送给他的。
那会儿我拿了院里一等奖学金,有一千块钱,花掉一半给他买了这件衣服。
当然,后来许敬宇拿了过奖,八千块的奖学金转给我7990,我以为他疯了,况且又不是小数目,根本不敢收。
许敬宇只说了一句话:“留十块钱让我有点参与感。”
因为这句话,他被我们宿舍成为“二十四孝好男友”。
而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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