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雪花,像一台老式的没信号的黑白电视。
不过是片刻的功夫,他猛的睁开眼睛,不信邪的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洗的发白的灰色短袖,腿上的裤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布料做的,破破烂烂,还打着布丁。
至于脚下的鞋……,姜乐很久没有见过手工做的布鞋了,这布鞋脏兮兮的,大拇脚指都快顶出来了。破也就算了,这也太不爱干净了吧!
姜乐一阵心酸。
即便他八岁就没了爸妈,也没穿的这么惨过,村里有很多善良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会把他们家孩子的旧衣服旧鞋子给他。
虽说是旧的,可他那会儿农村条件都很好了,小孩衣服一套一套地买,旧衣服也没穿多久,洗一洗跟新的没什么区别。
姜乐迅速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也叫“姜乐”,十五岁,倒是比他小四岁。
姜乐由于家里的原因,休学过一年,所以比同级的同学大一岁。
他纠结了一下,虽然他好不容易才考上大学,但是……穿越后年轻四岁,也不算亏吧。
在整理记忆的过程中,姜乐忽然发现,有些内容好像有些似曾相识啊。
很快他脸色就不太好了,因为这情节,好像是他看过的一本年代剧情流小说《我的七十年代》,而这本小说里,姜乐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炮灰。
最后下场凄惨也就算了,连带着全家人没一个人有好下场。
我嘞个穿越大神啊,你到底把我送到什么地方了啊!我姜乐一生不说行善积德,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吧,不带这样的啊!
然而,不管他怎么喊,穿越大神都不可能把他送回去了。
因为他刚刚得知,自己原本的身体,因为日夜操劳,已经猝死了。
姜乐:“……”好吧,感谢穿越大神,又给我一次活着的机会。
既然已经认命了,他迅速理了理现在的情况,姜乐又不傻,怎么会无缘无故躺在荒郊野岭呢?
他又摸了摸后脑勺,确定后脑勺的疼痛来源于这具身体,而不是什么猝死的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