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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提姆一直在关注蝙蝠侠。
少年人热血不死。
哥谭的黑暗和阴影能吓倒一部分人, 却无法使正义退却。
提姆坚信他和蝙蝠侠会很合拍,首先一点,他们都很聪明, 聪明人向来更好交流。
他绝对没有在说前两任罗宾的坏话,但既然他们选择先后离开,那是时候让第三个人穿上罗宾制服了。
至于怎么实现这一目标, 提姆选择自我推销。
这也能展现他的能力, 比如侦查和电脑方面。
但直到敲响韦恩庄园的大门, 提姆心中还是有一丝丝违和感的。
两任罗宾他确信就是韦恩养子,那顺理成章韦恩应该就是蝙蝠侠。
但提姆利用电脑追踪到的所有信息里, 蝙蝠侠和韦恩同框的镜头不算多,但也有那么几次。
如果说当韦恩露面时,同框的蝙蝠侠是他人假扮的, 那么在之后的调查里,正义联盟成立后,当蝙蝠侠和正联其他成员一起作战,维护世界和平的时候, 韦恩确确实实是待在哥谭的, 那他们就没可能是一个人了。
所以哥谭最有名的两个特产,就只是赞助人和被赞助者的关系。
也或许他们的关系要比冰冷的数据分析更亲密,毕竟蝙蝠侠都能拐了韦恩的儿子当罗宾,还两个都拐成功了。
提姆眉头一皱,讲道理的话, 这倒是和哥谭小道消息里,韦恩和蝙蝠侠是一对的传言很吻合。
传言里, 当年韦恩一掷千金博情人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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