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了。”
温明朗这回不敢再废什么话,他很识时务,知道就算拒绝,封琛也有办法让他带路,还不如直接顺从。
而且他心底期盼主人知道他所受的委屈后,残忍地收拾封琛。
一想到现在这么得意的封琛被主人拆的七零八落,神魂不在,温明朗就觉得浑身舒畅。
温明朗的小心思,全被封琛看在眼里,他并不觉得自己威严不在,也不觉得自己被人看轻,因为他知道邪神蛊惑人心的本事到底有多强。
就算温明朗知道他是谁,知道他的本事,怕他怕的要死,只要碰到关于邪神信仰的事情,温明朗就会把一切抛在脑后。
所以封琛一直觉得人是一个很有趣的物种。
他们自私、胆小、虚伪、懒惰、贪欲旺盛、容易被自身欲望控制,却又能挣脱所有自身的劣根性,因为某种信仰变得无私、无畏、真诚、勤劳……
虽然这些美好的品质可能会用错地方,但人性的复杂总能给他带来新奇的体验。
不知怎么,封琛忽然想起姚至亮晶晶的眼睛。
姚至也有自己的信仰,他的信仰是公平公正,为冤屈者发声。为此他曾付出过生命,却还在另类活过来后,再次走上这条路。
他的至至真好。
收回飘散的思绪,封琛淡淡地看向温明朗:“走吧。”
话音落下,封琛率先走出房间,温明朗只能小心地跟在封琛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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