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闻一点,哪个地方容易打到车,哪个地方gai溜子少一点。
仅此而已。
但它于我而言还是有些许特别。这份特别主要是因为,它是我哥事业起步的地方,我对它有一种白月光那样的好感。
我印象很深的,他第一次带我去维斯拉斯维加斯,那个时候我们一个人都不认识。在P* street街上有人冲我们吹口哨并叫我sweet cat fk u,我哥那个时候真得很勇,那些人一说完,他居然冲上前拿枪抵着那些人的额头。
别说那几个精神小伙了,当时我都被吓个半死,真的怕他一不小心擦枪走火,然后我们就会被拉城的警察全城通缉,这样就无法当晚在当地的酒店里做爱了。
但是事实证明,那些人的胆子还是出乎我意料得大。他们并没有害怕,只是愣了一下,然后说:
“想要多少?”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其实那天我和我哥穿的衣服也没有很破烂,可是他们居然把我们当成了那种街上蠢蠢欲动的抢劫犯。
我和我哥被迫成了抢劫的人,我哥也很上道,他随口一说:
“fiv。”
我知道我哥是想说50美元逗逗他们,结果那人甩了5000美金给我们,然后对我们说:
“你最好庆幸,下次我带家伙的时候别被我碰到。”
说完他便趾高气扬地走了。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那混混觉得我们不会在身后开枪,难道是他们local的约定俗成?
而且他怎么随身携带这么多现金的?
难不成是刚抢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我哥去的是那边最危险的一个城区,当时我们孤身无援却没有死在那里,真是走了狗屎运。
回忆有一个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