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来气,原来是被帅到窒息。”
捏着他鼻子的手一顿,程煜琛皱眉:“从哪里学的这些土味情话?”
“你不喜欢吗?”
谢钱钱无辜地眨眨眼。
“喜欢个屁,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
程煜琛抽身:“我去热牛奶。”
看着他有些慌乱的步伐以及耳后一闪而过的红晕,谢钱钱懂了,他是喜欢的。
“嘿嘿,傲娇。”
这是他从网上新学的词,觉得用来形容程煜琛很合适。
早餐是煎蛋培根三明治,谢钱钱手边是一杯热牛奶,程煜琛手边则是一杯热美式。
吐司被程煜琛放在平底锅里稍微烤了一下,这样做出来的吐司表皮酥脆,但却能保留面包体的柔软,配上嫩滑的煎蛋以及被煎的焦香的培根,一口下去无比满足,谢钱钱三口一个三明治,又“吨吨吨”喝完杯中的牛奶,心满意足地擦了擦嘴。
“别吃那么快。”程煜琛皱眉:“我怎么教你的?”
“要细嚼慢咽。”谢钱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做的饭好吃嘛。”
程煜琛无奈摇头:“下次注意。”
他慢条斯理吃着盘中的早餐,吃两口三明治喝一口咖啡,每一口都咀满32下,谢钱钱目不转睛盯着他的动作,咽了咽口水。
刚才吃太快了,好像没吃饱。
“怎么了?”
“没什么。”他默默移开视线,不能再看了,有点想吃。
面前突然被推过来一个盘子,里面装着半块三明治。
“吃吧。”
谢钱钱瞬间感觉世界都亮了,他高兴地拿起来,正准备塞入口中。
“嗯?”
大张着的嘴巴闭合了三分之二,他小小地咬了一口慢慢嚼,边嚼边去看程煜琛的反应,不知是不是因为细嚼慢咽的缘故,谢钱钱觉得这半块三明治比自己的要好吃。
吃过饭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今天要出门吗?”
他不记得程煜琛今天有什么行程啊?
“收拾收拾,今天跟我回家,晚上有宴会。”
“宴会?就是上次那种有吃有喝有玩大家还会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宴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