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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他看过照片后,点了点头,“认识,军子,我们村的,小时候还跟我上山打过斑鸠哩。”
\n“他全名叫什么?”
\n“冯,冯向军。”
\n第40章 走到头了
\n“2009年8月6号,冯向军的女儿在永坪村差点被一帮人带走,你对这件事可有印象?”
\n“有,这事当年传了好一阵子,当时,村里来了几辆没见过的车,车上下来好些人,堵在军子家门口,嚷嚷着让他还钱,不还钱,就,就把她女儿卖去窑子。”
\n“那这件事有结果么?”
\n“那天,军子求了他们很久,那些人根本听不进去,抱着他女儿就走,他后来,后来实在没办法,拦在那车子前打了通电话,没过几分钟,就要走了那帮人的银行账户,再过了会,他们把他女儿扔下了车,从村里走了。”
\n“冯向军可有提过,是什么人给他们汇了钱?”
\n“没有,他,”
\n“我反对,”辩方律师此时道,“审判长,我反对公诉方对证人进行诱导提问。”
\n“反对有效,”审判席道,“公诉方请注意措辞。”
\n“是,”公诉方直接放弃了这一系列盘问,又出示了一些证据,道,“这是当年的银行汇款明细,请被告方看看,汇款人的账户信息是否与你有误。”
\n那是梁安这些年里最容易被忽略的疏漏,汇款账户上明晃晃写着梁安的名字,之后的证据中,直接佐证了梁安此账户与他本人的切实性。
\n庭上几乎证实了冯向军和梁安的往来后,案子回到了梁安在西郊工地持枪伤人上,在提到枪支时,对方陈述道,“被告人所持的x-200并未在我国军用枪支范围内,请问被告方,违法使用枪械,蓄意伤害他人,此情况是否属实?”
\n梁安在西郊工地持枪伤人,与公安机关火拼事件已属于既定事实,光这一件就够他受得了,徐至看着,也知道辩护律师的所有辩护最终目的只能是减刑,而非脱罪。
\n徐至又看向那头的谭骁,他从进来到现在都保持着一个姿势,一种表情,徐至也想,这案子的结果谭骁一定比他更清楚,可他还是来了,来做什么,来看他的宠物梁安是如何一步步将自己陷入死局的?
\n“审判长,根据弹道检验以及受害人朱某验伤结果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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