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完全全的外星人,克拉克却有着完整的、和人类一模一样的外在特征,他有呼吸、体温以及心跳,如此近的距离,莱克斯能完全感受到。
这感觉和刚刚超人救下他时又不同了,明明是同一个人,明明距离都如此之近,现在他的那些怒火却已经完全平息,消散在从哥谭一路驶向大都会的夜风中。
“注意伤口不要沾水。”克拉克为他绑上绷带说,他也已经冷静下来,为莱克斯处理伤口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但一旦放下物品,他的注意力就又转了回来。
“我知道,”莱克斯说,他摸了摸头上的绷带,“你包扎的手法还算熟练,在到大都会之前做过战地记者”
“我曾经在世界各地流浪,”克拉克说,他收拾着手中的东西,“我一直在找寻自我,莱克斯,最终我选择来到大都会。”
他回想起那段日子,关于那段颠沛流离、迷茫无措的生活,他的身体在烈火当中为人们顶起钢筋水泥,也泡在深海中被鱼类亲吻,这数年的流浪没有为他带来什么,即便他穿上三原色制服成为超人也丝毫没有找寻到属于自己的归属地。
直到他来到大都会,直到他遇见莱克斯。卢瑟。
莱克斯没有说话,或许是他与众不同的经历让这位从小就接受精英教育的集团首席执行官感到惊讶了吧,他会因此讨厌他吗就像他讨厌外星人一样,莱克斯总会看清他的,他讨厌超人,又为什么会喜欢克拉克。肯特
克拉克想。
“克拉克。”他将绷带放回医疗箱的时候听见莱克斯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克拉克转头看去,还没等看清莱克斯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