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之气愤得啪的一声把手机扣在桌面上。
这动静难免会引人往他这面看,以为他是对沈煜姝有所不满。
简诗宁吼道:“你甩脸色给谁看?不知道跟哪个野男人瞎混了,你怎么没有你弟弟的半分乖巧呢?”
“我没和野男人瞎混。”
简诗宁从小就偏爱沈煜姝,因为沈知之除了脸,处处都比不上他,让她觉得丢脸。
“我看你在娱乐圈也就那样儿了,之前给你说过的和王氏集团的王总联姻,你也不用考虑了,过两天就和人家见面吧。”
简诗宁所说的王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因为家里有点儿权势,又特别喜欢漂亮的小omega。
上回在一次饭局上,他一眼就相中了沈知之,愿意拿五千万做聘礼,让他当自己的第三十二任妻子。
简诗宁见钱眼开,立马同意了。可沈知之打死不愿意,她就只给了他两个月的时间。如果他还没在娱乐圈做出点名堂,就算被绑着,也得去结婚。
两个月的期限快到了,可沈知之还是那句话:“我不会和他结婚。”
简诗宁被他这嚣张的态度气的不轻,也不在乎亲戚的存在,张口就来:“我怎么就生了个……”
“生了我这么个丢人现眼的贱种,没有煜姝的半点好就算了,还总是惹是生非,真该在我刚生出来就把我掐死。”
沈知之很自然的把这些听烂的话接上,语气平静的好像不是在骂他自己。
简诗宁瞪着眼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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