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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既然来了就一起去吧。”
挂完电话后,木雀歌视线落在梳妆台的一角,那里有只圆口的玻璃瓶,里面插两只黄玫瑰,颜色看起来相当新鲜。
这是孔长青昨天晚上买回来送给她的,木雀歌拆开后随手插在家里各处的花瓶里。
而在此之前不久,梳妆台上的这只花瓶里还插的是几枝蓝玫瑰,幽蓝的颜色,仿佛藏着难以宣之于口的心事。
实在很像他,木雀歌想。
那天收到乔笙转交给她的蓝玫瑰之后,没有去看卡片上的字,很容易就能已经猜出来花是谁送的。
果不其然,落款的连笔顺畅,圆顿有力,是陈明君亲手写的。没有什么特别的话,只是一句简简单单的祝福,同样是他的风格。
他不是会说情话的人,连写下来也会觉得羞涩,因为平日写的都是些冰冷严谨过头的数字和专业用词,只会在偶尔木雀歌将他欺负到无可奈何的时候,面红耳赤地小声背几句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情诗。
但其实陈明君有他独特的浪漫方式,只不过他从来不觉得那浪漫,只是觉得是理所当然。
他将她分享过的歌专门收集整理成歌单,在她坐上车的时候播放;会以做实验的严谨态度去读木雀歌送给他的书;会去学做一道木雀歌说过喜欢的菜……
以及他们初次的相见,是木雀歌在突如其来的暴雨中埋葬一只被车撞死的小猫,他和朋友本是路过,却独自来为她打伞,还脱下自己的外套将小猫温柔地包裹起来,祝它睡个好觉。
最后撑着伞将她送到宿舍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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