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外套穿上了,不再是酒吧里的那一件衬衫,他收回手,双手插在大衣的口袋里,冬天的风把他的头发吹得稍微有点乱。
我还是很热。有可能是之前向迪让我喝下去的四杯酒在胃里终于发挥了作用。见到陆星洲没有直接走开,我有一种莫名的飘飘然,这种飘飘然又让我不停地说许多话。我伸手给陆星洲演示一遍,把卫衣的帽子直直地拎起来,跟他说向迪就是如此对我的。
令我惊讶的是,陆星洲竟然没有觉得无聊,他只是点点头,对我说:“这个朋友是ktv那个吗?”
“啊,你记得。”我说。
“记得啊,小宋。”他说,“我记忆力不差,而且你也挺好记的。”
“挺好记的是什么意思?”我问。
陆星洲想了一会儿,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右边的眉毛飞快地上扬了一下,缓缓地说:“就是挺好记的。”
我平时不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格,但这个时刻和陆星洲在一起,我偏偏想知道“挺好记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但可惜我不想现在再问一遍了,再问一遍也实在太傻。
“好了。”陆星洲看了看远处,路边一棵掉光叶子的树旁立着昏黄的路灯,“我要回家,你住哪儿,我送你。”
我说了个方向,陆星洲把手机打开查了下,说:“哦,这里。”
“我们可以走回去。”我舔了舔被风吹得有些干燥的嘴唇,“哥哥我可以先送你,然后我再回去,反正不远。”
陆星洲考虑了一会儿没说话,路灯的光照射在他的脸上,他鼻梁很高很挺,光在他的脸上打下一道阴影。我一定是喝多了,因为我找的借口是:“装一下男朋友就装到底?”
陆星洲又笑了。
我的眼神躲闪起来,知道这个借口很拙劣,明明先前就已经结束了,这种业务多半都是一次性的,怎么……怎么还返聘了。靠,返聘好像也不恰当……干了一次就退休了同样很怪。
陆星洲低头又看了一会儿手机,之后便把手机收起来,抬手轻按了一下我的后脑勺,说:“那就走吧。”
啊?我有点震惊地偏过头看了看他,想说什么却找不到声音。怎么,还,真的答应了?
陆星洲说,不想走了?我立刻摇头,然后对他笑,走啊!走走走。我带路。陆星洲说,你走错了,这个方向。我说,不可能,我就是在这儿长大的,我不会走错。陆星洲像是不想解释,只是说他想走另一个方向,于是我很没原则地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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