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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啊。”司徒烨刷着手机,出神地说,随手扔了手机,唱道:“我要来唱一唱我们的家乡,我们的家乡是最美的地方,连绵的雪山,优美的草场,草场的下面是城市和村庄——”
这旋律实在很动人。
“我要来唱一唱这里的人们,这里的人们勤劳又善良,这里的人们心里最渴望,渴望你见到戈壁太阳……”
“假如你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假如你善良勇敢又坚强!只要你站在这片土地上,他们会扯着嗓子大声对你讲,你难道不知道吗,这里是新疆,是我们出生的地方……”
妈的不想写稿子了,新疆男生与西藏男生都是天生的歌手,抑扬顿挫,仿佛随时都可以奔放地唱起来跳起来,每次司徒烨唱起歌,我就想跟着一起蹦跶,司徒烨还开了个伴奏,我们俩开始互相扔枕头,把房间搞得乱七八糟。
“睡了,三点了。”我说,“我真要挂了……”
司徒烨关了灯,黑暗里,我忍不住说:“空了让阿泽带你回家走走吧。”
“他答应过我。”司徒烨还在看手机,“回我的故乡看看,出来流浪太久了。”
距离他上一次离开家,已经过了足足六年,但林泽与他心里都清楚,哪怕回去,逃走的司徒烨也不能再回家,只能看看故乡的蓝天,看看故乡的云,看一眼连绵的雪山与草场。
“爱情与故乡,哪个对你来说更重要?”我又问他。
“当然是爱情,还用问么?”司徒烨答道,“阿泽不知道吃晚饭了没。”
我知道他气消了,毕竟“家”总有着神奇的魔力,吵吵闹闹,充满了人间烟火,但当我们离开时,就总会忍不住地想家。
“哪怕一辈子不回去,”司徒烨在长夜里翻了个身,抬起手,看着自己的手指,出神地说,“也是我自己选的,虽然想念故乡……不过,实在不行,就这样吧。”
“我们离开这个世界后,灵魂都会回去。”我说,“这倒不用担心。
司徒烨确实很喜欢蹬被子,第二天我被清洁敲门叫起来时,他的被子已经扔到了地上。我把他费力地弄起来,他打着呵欠,露出洁白漂亮的牙齿,到处看看,一副想咬人的模样,头发有点乱糟糟的,脖子上挂着相机,跟我去剧组。
“没事不要拍现场。”我提醒道。
司徒烨非常听话,嗯嗯点头,横店一到白天就变了个模样,吵得让人受不了,我带他经过群演面前,去和导演、男女主打招呼,并假装没看到他们提防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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