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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什么施暴者美美隐身,受害者却得遭受网暴?
店里的两人一鬼听着汤靖诉说自己生前的经历,拳头都硬了。
“什么玩意儿啊!”千帆拍案而起,“用别人的苦难开玩笑打黄腔,这些人也太恶臭了吧……不,他们都不配称为‘人’!简直是一群畜生!”
“任何人在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都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卫玚眉间一片阴霾,语气中隐隐含着怒意,沉声道,“薛义给你看的是新闻下面的评论么?你还记得是哪篇新闻吗?如果能找到他所给你看的那些评论的出处,我们可以想办法起诉他们。”
千帆闻言,低头拿起手机搜索相关信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情节较轻者将面临五天以内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拘留期限可延长至十天以内,并可能支付五百元以下罚款。(注1)”
它读完这条法规,多少有些失望:“才5到10天的拘留和最多500块钱的罚款?这处罚也太轻了吧!”
阎煦本想追问汤靖是否还记得那些评论的出处,再给这些嘴臭的混蛋们一人一道“孽力回馈咒”。
可话到嘴边时她突然想到卫玚在场——阳间的执法者大多很固执,他们从来都是用法律解决问题,肯定不会赞同她用这种方式报复那些人渣。
她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对面的卫玚,改口问汤靖:“你是自杀的吧?”
汤靖难过地点点头:“我那时候恨透了薛义,也恨透了自己这具肮脏的身体。我知道自己没办法逃脱薛义的魔爪——或者说就算薛义有一天良心发现放过了我,我也无法同自己和解。再后来,我实在忍受不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