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的情况。没一会儿,音乐又接上,却换成了一首摇滚。
丹尼尔的眼睛瞬间瞪大,顾不上再生气,瞳孔里射出惊喜的光,激动地晃着柏然的胳膊,压低声音:“这是我们的歌啊!”
这首歌前奏旋律很弱,柏然多听了两个小节才辨认出来:这是巡演后新发的mini专辑里,由丹尼尔写的歌。
丹尼尔明显大喜过望,弯腰从CD架的空隙中看出去,果然看到了柜台后有一个女孩也正朝这边看着。
视线相撞,对方笑着朝他低了低下巴,眼神雀跃地挥了挥手。
这还是第一次,丹尼尔在辛西娅不在的情况下,被人认出是同步乐队的成员。
汤姆显然也很惊讶,跟丹尼尔对视一眼,两人就都从CD架后走出来,朝柜台走去。
“嗨,我是丹尼尔。”
店里没有其他客人,丹尼尔主动自我介绍,手越过柜台,朝女孩伸过去。
女孩伸手握了握丹尼尔的手,弯着眼睛笑得很甜:“我知道你是谁,我是珍妮。”
珍妮留着一头栗色的长发,身穿一件简单的白色短T恤、一条低腰牛仔喇叭裤,露出的那截腰玲珑有致。
她看上去年龄并不大,笑起来时唇边有两个酒窝,透出些小女孩的纯净和娇憨;看到汤姆举着相机,只是轻轻抬了抬眉毛,脸上的笑依旧灵动自然,目光紧紧锁定在丹尼尔脸上:
“同步乐队是为了音乐节的演出过来的吗?我也买了票,没想到会提前在这里见到。”
“我也没想到。”丹尼尔脸上的惊喜同样不加掩饰:“怎么会挑这首歌放?我以为你会选《Lightning》或者《From the Sea》。”
珍妮不假思索:“因为同步乐队的歌里,我最喜欢这首。”
丹尼尔没想过会听到这种答案,一时竟愣了神。
他想过,或许她对同步乐队比较了解,所以想故意放一首比较冷门的新歌;也想过她是对乐队成员比较了解,所以特意选了一首他主创的歌。
听到这种答案,丹尼尔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
“嗯,我喜欢听贝斯。你是我在同步乐队里最喜欢的成员。”珍妮又说。
丹尼尔的心脏空了一瞬,眼神也呆住。
珍妮继续道:“也可以说,你是我最喜欢的,仍然在演出的乐队贝斯手。
“新奥尔良离加州太远了,感觉能看你们演出的机会很少。我准备了一封手写信,想在去看演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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