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衣服都不行,时间长了明朗也明白相黎阳脑子有病,他不跟精神病计较,也就随他去了。
一起生活了两年,明朗的衣服早就不是当初那几件破抹布了,相黎阳爱给他买衣服,还爱跟他买情侣装,当季新品都要买两件,尽管明朗根本不穿西装礼服之类的也还是要买,买到现在两人的衣帽间中途都扩建了一次还是都被塞满。
明朗在衣柜里翻翻找找,刚开始还耐心分辨是谁的衣服,到后面烦得他看也不看,随便抓件差不多的就往行李箱里塞。
反正相黎阳人傻钱多,这些衣服他估计自己都记不住有没有,带走几件他都不一定知道。想到这里,明朗瞬间放心不少,准备再去拿相黎阳几条腰带,结果晕头转向没找准拉开了相黎阳放手表的抽屉。
十几块手表整齐排列一排,随着摇表器的转动在专属灯光下闪亮着高贵的金属和钻石光泽。
“我操——!”明朗被闪到眼的同时后背瞬间出了层汗,他刚刚拉开抽屉的力气挺大的,柜子都跟着一震,幸好里面的手表安然无恙,不然但凡有一丝磕碰就算把明朗卖了都赔不起。
相黎阳跟所有有钱人爱好一致,名车名表哪个都爱,平常对这些表也很是喜爱,每天早上都要跟大阅兵一样检视他的爱表,明朗想看看都不给。
当初刚结婚,相黎阳带他去见家里人,因为场合正式所以两人都穿了正装,还是定制的情侣西装。明朗穿着别扭的西服来找相黎阳帮他打领带,相黎阳那时候就正站在这抽屉前挑手表。
明朗低着头看他修长的手指翻转几下就打好一个漂亮的温莎结,顺着手指又看到他手腕上那块手表,表盘上的蓝宝石随着相黎阳的动作反射出神秘的光彩。
明朗夸他手表很好看,相黎阳立刻来了兴致,喋喋不休地跟明朗介绍起他的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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